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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高危妊娠
编辑:林祥 发布时间:2009-05-10 10:31:22 西南健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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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妊娠期有某种病理因素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称为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包括以下情况:①孕妇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②有异常妊娠史者,如自然流产、死胎、死产、难产、异位妊娠、早产(包括剖宫产史)、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新生儿死亡、新生儿畸形或有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③各种妊娠并发症,如前置胎盘、妊高征、胎盘早期剥离、胎儿宫内生长迟缓、羊水过多或过少、母儿血型不合、过期妊娠;④各种妊娠并发症,如心脏病、高血压、肾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血液病、肝炎、病毒感染等;⑤可能发生分娩异常者如巨大胎儿、胎位异常、骨盆异常、多胎妊娠、软产道异常等;⑥胎盘功能不全;⑦妊娠期接触过大剂量放射线、化学性毒物或服用过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⑧盆腔肿瘤或曾有手术史等。

    由于高危妊娠增加了围产期母婴死亡率,所以应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与医生配合,一般会安全度过妊娠和分娩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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